會員退換貨政策 Return Policy


本公司遵守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線上商城提供七天鑑賞期,但鑑賞期非試用期(如須更換貨者,請參考下方說明)。除了線上商城內標示不能更換貨的特殊商品(例如:客製化產品、優惠產品、出清商品),鑑賞期為會員購買後,並簽收領取貨本商品的時間,開始計算七天鑑賞期(含當日及假日)!
更換貨須知:  

1.所有寄出商品經金勝珠寶出貨前都會經檢查,且出貨包裝過程會使用「全程錄影及拍照方式存證」保障雙方權益,並確保商品無任何問題才會寄出。

2.本公司收到寄回商品時,拆包裝過程中也會使用「全程錄影及拍照方式存證」,保障雙方權益。

3.會員收到商品如有任何瑕疵或損壞,請於七日鑑賞期間內辦理更換貨,聯絡我們。

4.更換商品會員必須保持商品完整本體【主商品、商品盒裝、手提袋、銀樓保單、發票、贈品、內外原包裝】再進行寄回動作。請會員使用原包裝紙箱將商品包裝妥當後,並以「限時掛號」寄回『地址:屏東縣屏東市廣東路609之1號』。

5.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另找其他牢固紙箱包裝,確保商品能安全寄回本公司!

6.請勿在包裝及商品內容物上進行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,若商品缺漏不完整者,本公司恕不受理!

7.如寄回商品經檢查發現,因個人因素造成商品損毀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,使商品無法復原時,恕不受理!

8.更換貨者如期限已超過規定鑑賞期七日,本公司設為逾期恕不受理!

9.每件商品僅限更換貨一次,如申請第二次換貨者,本公司恕不受理!

10.使用商品更換貨者,須自行負擔寄回商品「運費」。

注意事項:  

▲七天鑑賞期非試用期,每筆訂單都會已會員領取貨商品時,開始計算七天鑑賞期(含當日及假日)!

▲商品本體缺漏不完整者,會告知會員「恕不受理」時會以原包裝寄回給客戶,並記錄1次違規。

▲達到3次違規紀錄者,金勝珠寶有權終止或暫停對該會員提供商城服務。

▲為保護商城權力,出貨後超過2次未取貨紀錄者,金勝珠寶有權終止或暫停對該會員提供商城服務。

▲如會員個人因素造成每筆訂單都使用更換貨,記錄過多者,金勝珠寶有權終止或暫停對該會員提供商城服務。

▲違規紀錄為【怒不受理】、【未取貨超過2次以上】、【二次使用換或者】、【每筆訂單都使用換貨服務】

購買須知:  

1.【黃/白金】本身金價為波動價,購買前請先私訊詢問庫存及當日價格在進行購買,為維護買賣雙方權益!

2.商品會因個人螢幕色差等因素,與實體顏色有些不同程度差異,購買前請審慎考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。

3.商品金額超過一萬元,需先匯款支付五成訂金後,才會安排出貨!

4.商品如需保留(時間為15天內),需先匯款支付一成訂金!

5.優惠商品需2天內匯款,否則自動取消訂單,並記違規一次!

6.購買前請閱讀完「購買指南」內的所有內容,購買後表示100%同意遵守本網站所有規則,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!

缺貨處理:  

會員購買金勝商城商品缺貨時,客服人員將主動徵詢會員意見,採取延期送貨或退款方式後續處理。

管轄法院:  

無論您所在地域是否於中華民國管轄領欲內,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其他未盡事項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解釋以及處理。如遇有爭議,雙方並同意以台灣「屏東地方法院」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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